几天后,在嘉南市中级人民法院,一审开庭了杨江涛一案,旁听席座无虚席,几乎坐满了受害者的家属们。
凌游在开庭后,来穿着一身便装来到了此处,坐在了旁听席的后面,他一眼便看到,在第二排坐着的,就是姜春莲。
杨克给儿子在南方找了一名知名律师,他也曾在北春出高价找过律师,可吉山的律师行业里,对待嘉南此次要严打关于校园暴力的案件,早就传开了,所以就算杨克拿出诱人的高价,也没有律师愿意赌上自己的职业生涯,替杨江涛打这场官司。
在法庭上,检察官据理力争,摆证据讲人情,将杨江涛的种种罪行一一陈述,反驳了其律师的所有辩解发言。
最终,经过合议庭依法协商后,最终一审判决如下:
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,被告人杨江涛,已满十六周岁,不满十八周岁,但因情节恶劣,应负法律责任。
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,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、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,被告人杨江涛,犯故意伤害罪、QJ罪且二人以上构成LJ、聚众斗殴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。
其他参与进霸凌以及LJ行为的学生,分别按照不同情节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行政拘留不等。
审判通过,陪审团一片嘈杂,有说大快人心、大仇得报的,还有几个受害者家属哭着说,应该让杨江涛去死的。
法官见状敲了敲法槌:“肃静,保持肃静。”
随即,又看向被告席的杨江涛以及其同学问道:“被告人要求上诉吗?”
此时一众学生们都已经被判决吓傻了眼,被告席哭声一片,都在后悔自己的行为。
只有杨江涛看了一眼律师之后,虽然也傻了眼,可却抬起头说道:“我要上诉。”
此言一出,旁听席又是一片骂声,更有人要冲下来打杨江涛等人的,但都被法警拦了下来。
法官闻言冷静的说道:“你可以上诉,这是你的权利。”
但十天后的二审结束之后,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一审原判。
这天庭审的时候,旁听席坐着的,都是被害者本人,各个都是花一般的年纪,他们的眼中,都是对杨江涛等违法学生的愤恨,离席时,这些学什么,盯着手袋镣铐,穿着黄色马甲,这一个个曾经坐在一间教室内,听着朗朗读书声的同学,眼中既有恨、也有怕。
但眼看着伤害自己的人,被判了刑,他们那受到伤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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