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栾念,我想从我来北京的第一年说起。”尚之桃拉着栾念的手:“你别嫌我话多好吗?我今天太想跟你聊聊天了。”
我22岁的时候来北京。我至今记得那一天,我来北京的第一天。那天北京下着雨,我拖着行李箱走出火车站,看到有密密麻麻的人。大家步履匆匆,没人看我一眼。我手里拿着一张地图,地图上写着几行字,是我提前查好的问好的,从火车站到我出租屋的路。我一个人站在陌生城市的陌生火车站里,突然间特别惶恐。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,我有点胆怯,又很期待。
我最庆幸的是能够住进那间屋子,因为那里,让我认识了我的朋友们。孙雨、张雷,还有我至今不敢提起名字的孙远翥。
那一年的那个夏天,我上班的第一天,我坐在凌美的一层等待办理入职手续。你推开咖啡店的门走出来,像远古的神明。我当时就想,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?可是这个男人见面的第一天就劝我辞职,最重要的是,我竟然觉得他说的对。
我从小就是对生活没有大志向的人。可是这个狗男人却激发了我的斗志。诶,你别捏我脸,我说的是真的。我当时真的觉得你是个狗男人啊。
同事们讲话中英文掺杂,很多很多我都听不懂。我愈发的恐慌,心想,如果我语言不通,早晚要被干掉的呀!还好我有lumi和tracy,她们总是鼓励我。我的朋友在他母校为我找了一个英文老师。那个英文老师有一个很霸气的中文名字:龙震天。
龙震天教会我很多东西,我们一起在周末走遍北京大街小巷。也不是每一个周末,因为有时我要加班。第一次出差时跟你和lumi一起,还有grace,我们去广州。后来有几年,很巧合的是,每一年的那个时候我都会去广州,于是广州变成了我很爱的城市。
那一年的我觉得工作太难了,我什么都不懂,什么都不会,所有的一切都要从头学起。而你呢,总是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,好像在说:“你怎么这么蠢?”
即便这样,我仍旧爱上了你。凌美的很多女孩都喜欢你,kitty也喜欢你。有一天我跟lumi在楼下遛弯,听到kitty跟人打电话,她说:“我喜欢我的老板。”我不为这种喜欢羞愧,因为喜欢本身是一件很棒的事。
第一年兵荒马乱,我也没有什么见识,好多当时觉得天要塌了的大事在今天的我看来都不值一提。
那年过年的时候,我坐在冰城的老房子看着外面的万家灯火,突然特别想你。你让我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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