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钱这种事,也还是有些讲究的。
西州这边,发行两百亿地方债,全部都是担保债务形式。
章城借债的主体,是章城县矿山建设开发总公司。这个开发总公司是连城玉就任县委书记之后组建起来的,全权负责矿山地区的基础建设和道路建设。
副处级单位。
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,另有一位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,直接接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。
而章城县政府,则是担保单位。
发行地方债一百亿。
另外一百亿地方债,由西州地区旅游开发总公司为发行主体。
西州地区旅游开发总公司,同样是副处级单位,由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莫小米兼任党委书记,一位副局长兼任总经理。
西州地区行政公署,为这一百亿旅游债券承担担保责任。
那么地方债的购买主力,又是哪些单位呢?
说起来就比较高大上了。
外国政府可以买。
不过这一点,和西州地区不搭界。也没有哪个外国政府吃饱了撑的,来持有西州地区的地方债券。
金融机构可以买。
个人投资者也可以买。
根据国际惯例来看,地方债其实还是比较受欢迎的。因为地方债违约的可能性很低,甚至于比许多国际信用评级为四个A的企业还要低。
当然这也要看情况。
一些经济富裕地区发行的地方债,那是香饽饽,会有不少的银行主动上门承揽这个发行的权力。
银行拿到地方债之后,一般不会自己销售,而是再卖给信托公司,信托公司会把地方债包装成理财产品,然后卖给投资者。
所以最终,地方债分摊给了广大的投资者。
这就是为什么,后世地方债务高达数十万亿元,却始终没有爆雷的原因。
因为这个债券是可以交易的。
更多的时候变成了某种“有价证券”,一般投资者拿在手里,也不会随便去套现,只要不发生挤兑的情况,就没有爆雷的风险。
现阶段,地方债发行都还比较克制。
主要原因之一就是“不合法”,《预算法》并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务。
所以发行地方债,会面临着许多法律方面的风险。
不过这种事情吧,历来都是“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”,不合法归不合法,但是面对着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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