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事怎么说呢,两人同是公主,李常乐在宫廷里接受最好的教育长大,成年后嫁给世代公卿的裴家长子裴纪安,而李朝歌本就差一截,最后却看上了寄住裴家的表公子。
出身差一截,教养差一截,夫家更是差了一大截。就算顾家祖上清贵又如何,祖上的清名能当饭吃吗?大概环境决定命运,一个人从小的出身,真的决定了她的眼界吧。
李朝歌和李常乐都是他的妹妹,李善没有多说,笑着道:“时候不早了,我们出发吧。”
众人应是,郎君们一起调转马头,各家各户的侍卫纷纷上前,护送着小主子进山林。前面浩浩荡荡,人头攒动,而队伍后方却无人问津,稀稀拉拉地跟着几个人,对比之下尤其萧条。
李朝歌皱眉,挥开前面人扬起来的尘土,对顾明恪说:“顾公子,我倒不在意走在最后,可是实在不喜欢吃别人的尘土。不然我们走快些?”
顾明恪今日还是一身白衣,清晨的雾落在他身上,清清冷冷,朦朦胧胧,像是要融入晨霭一般。
连灰尘都仿佛自惭形秽,不敢落在他身上。李朝歌和顾明恪一起走在最后,李朝歌脸上荡了一层土,顾明恪身上却干干净净,纤尘不染。
顾明恪不为所动,说:“公主若不耐烦,自行离去便是。我体弱多病,不可剧烈运动,恕不能奉陪。”
李朝歌看着他的脸,心想亏他好意思,能说出“体弱多病”这四个字。有美人在侧,李朝歌也不在乎吃土了,她同样松松握着缰绳,不紧不慢地跟在顾明恪身侧:“公子体弱多病,那我更要好好保护公子了。公子放心,我今日绝对随行在你左右,绝不离开半步。”
顾明恪依然专注地看着前方,一个眼神都没往旁边分,看起来完全不在乎李朝歌。但他心里却长长叹了口气。
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。好消息是她终于不再执着于贪狼了,顾明恪的任务获得了极大进展。坏消息是,她好像看上他了。
北宸天尊主管刑狱千年,习惯了被人疏远,被人惧怕,甚至被人咒骂,却是头一遭被人追求。
现在来人间执行任务,竟然这么危险的吗?
李朝歌和顾明恪慢慢走,前面的人走远了,扬起的灰尘也渐渐远去。李朝歌不必担心一张口就吃一嘴土,她轻轻扫了顾明恪一眼,浅笑道:“事到如今,顾公子还要坚持不认识我吗?”
顾明恪淡淡道:“昨日公主壮举,在下自然认识公主。”
想不认识她才比较难。恐怕如今,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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