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俊臣便是那天第一个向女皇自荐的人。他原本是个小混混,没读过多少书,爹是赌鬼,娘红杏出墙和人生下了他。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,来俊臣从懂事起就明白人情冷暖,手眼高低。他长相随了母亲,面皮白皙,嘴唇红艳,双眼是浅琥珀色,有一股男生女相的艳气。他混迹市井,因为自己的好皮相得了不少便利,也受过不少屈辱,他的心性因此变得阴沉狠辣。
来俊臣能通过女皇的面试,多多少少沾了皮相的光,但是后面他办的事却在高调证明,他的手段,配得上女皇的青睐。
底层跌打滚爬长大的人,在体察人心上天生有一手。再加上他头脑灵,眼睛毒,心思狠辣远超一般人,审问犯人的时候不择手段,撬开了好几个硬骨头的嘴。女皇颇以为异,立刻意识到这是个揣摩人心的奇才。
这种人太适合用来做刀了。女皇立刻让他去查东都里有没有其他人参与谋反,来俊臣拿到权力后雷厉风行,短短三天就拷问出好几份证词,洛阳一时风声鹤唳。
来俊臣扶摇直上,风头无两,众人虽不屑他的龌龊手段,却着实害怕被他抓过去审问。一时间,众臣见了他纷纷绕道走,无人敢和他争锋。
但这世上从来都是阴阳并存,有烈臣不愿与之为伍,就有墙头草巴结奉承。来俊臣身边围绕起一大帮狗腿,他应人邀约喝酒时,遇到了魏王。
武元庆今日在酒楼买醉,他怀里抱着胡姬,一边喝酒一边唉声叹气。来俊臣见了他,甩开那些尾巴,专程过来给武元庆请安:“参见魏王。”
武元庆醉眼朦胧抬头,盯了来俊臣许久,才想起来这个人是谁。武元庆问:“原来是来侍御史。你来找我做什么?”
来俊臣坐到武元庆对面,亲手给武元庆斟酒,问:“臣远远看到魏王愁眉不展。不知魏王为何事忧心?”
一说起这个,武元庆又想叹气。他挥挥手,胡姬和乐伎见他不耐烦,赶紧退下。等人都走干净后,武元庆说:“还不是为了圣上的事。献给圣上的灵鸟丢失,这可是大罪。然而盛元找了许多天都没有找到,我和兄长急得不得了。偏偏圣上信任她,我们还不能说。”
“哦?”来俊臣淡淡应了一声,他紧紧盯着武元庆的表情,不放过武元庆脸上任何波动,“依魏王之见,重明鸟可能藏在何处?”
武元庆怔了一下,他飞快眨眼,眼神四处游移。这是心虚的表现,来俊臣看得分明,慢慢道:“献给圣上的灵鸟,普通臣子拿了也无用,应当是宫里人拿的。盛元公主和驸马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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