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缓慢揉捏:“都说了那样睡脖子会痛,你非不信。”
李朝歌依然冷哼:“闭嘴,谁让你拿羽毛招我?我现在看到羽毛就生气。”
顾明恪问:“重明鸟还没找到?”
“没有。”李朝歌叹道,“我派人去外地查了,那只鸟确实是一个老农从山上抓到的。他说抓到的时候此鸟有两颗眼珠,羽毛鲜艳,尾翎五彩,声音清脆嘹亮。他觉得此鸟不是凡物,就献给了朝廷。这么明显的特征,怎么可能找不到呢?”
顾明恪听完,静了一会,说:“树木春生秋落,野草岁岁枯荣,鸟兽未必一年都是一个颜色。”
“你是说”
“力量是本源,羽毛外观都是外相。你太执着于相,可能就会被蒙蔽。”
李朝歌脑中仿佛飞快地闪过什么,她之前以为是武元庆弄虚作假,可是老农和周围村民都可以作证,魏王确实带走了一只灵鸟。李朝歌绕了一圈又回到原点,这几天苦恼至极。但如果抛却一切外加的假设,武元庆真的送了一只鸟进宫,宫门守卫不曾见过有人带鸟禽出来,那重明鸟应该就在宫里。
外貌可能改变,但多了一只鸟绝对不会变。宫中有没有什么地方多了东西李朝歌眼睛倏然睁大,那只秃鸡!是啊,她怎么就疏忽了,以宫里的审美,怎么可能养这么丑的一只鸡呢?
那就是掉了毛的重明鸟!@白千鹤都躺到被窝里了,硬是被挖出来。他站在漆黑的御花园中,抱着胳膊瑟瑟发抖:“公主,这么晚了,为什么还要加班?你和驸马都没有夜生活的吗?”
“闭嘴!”李朝歌把一个火折子塞到白千鹤手中,恐吓道,“用最快的速度把那只秃鸡找出来。什么时候找到,你什么时候回家。”
白千鹤打了个哈欠,不情不愿地接过火折子干活。李朝歌绝对说到做到,要是今天找不到,他就准备在寒风里过夜吧。
夜生活的力量是强大的,很快,白千鹤就从灌木堆里抱出来一只秃鸡。李朝歌瞧见它那肉乎乎的翅膀,光秃秃的尾巴,不忍直视地别开眼睛。现在的重明鸟就像褪干净毛、即将要下锅的肉鸡一样,丑的别致。
李朝歌和白千鹤是偷偷溜进皇宫的,如今夜黑风高,直接叫醒女皇献鸟也不太好。李朝歌不放心把它留在外面,干脆抱回公主府。顾明恪已经换好衣服,准备休息,这时候旁边的窗户动了动,随即,一个女子抱着一只鸡跳进来。
顾明恪就算见惯了大场面,此刻见李朝歌抱着一只鸡回来,也还是有些掌不住。顾明恪沉默,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