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,李朝歌驾轻就熟温酒。黄醅酒是琥珀色的,和碧绿的夜光杯交相辉映,莹莹生辉。李朝歌啜一口,道:“京中多喝黄醅酒,我却觉得太甜了,喝起来远不如剑南烧春畅快。”
顾明恪手里握着酒杯,只是微微抿了一口,问:“你喝过多少酒?”
竟然还能点评了?
李朝歌笑:“也没喝过多少。周老头喜欢酒,我跟着尝过几种。”
顾明恪扶着袖子,缓慢将杯中酒饮尽,问:“你很想回剑南吗?”
当心里惦记着一个地方的时候,无论看风看云看雨,哪怕喝一口酒,都能想起那里的味道。李朝歌低头看着自己在杯中的倒影,道:“兴许是吧。虽然我生于长安,居于洛阳,但我总觉得,剑南才是我的故乡。”
顾明恪坐到另一边,将她手中的杯子抽走,说:“你喝了太多,一会该醉了。"
“我没醉。”李朝歌不承认,但是黄醅酒度数低,酒劲缠上来的时候却非常快。李朝歌神志依然清醒,眼前却涌上一股眩晕,整个人都飘乎乎的。她脸颊绯红,双瞳剪水,看人时幽深又专注,勾人极了。
顾明恪被她看得心乱,他不得不捂住李朝歌的眼睛,说:等这些事情忙完,我们一起去剑南吧。”
李朝歌本来很不满地扒拉着顾明恪的手,听到顾明恪的话,她松了力道,顺着脑海里的晕眩劲躺到顾明恪腿上:“好。”
@黄醅酒酒劲上来得快,消散得也快。李朝歌很快就不晕了,但是她躺得正舒服,懒得起身,干脆就这样说道:“你猜这个馊主意是谁出的?”
女皇先前没提过让李朝歌嫁给武元孝,想来是突然发生了什么,这才勾动了女皇的想法。李朝歌昨天听说梁王妃徐氏死了,她当时还觉得徐氏这病蹊跷,果然,今日就闹出幺蛾子了。
顾明恪说:“就那几个人,还能是谁。”
李朝歌闭着眼长叹:“我先前还说她是一个漂亮蠢货,一把年纪了还把自己当孩子。现在看来,她倒出息很多。”
经历了退婚、逼婚后,李常乐确实成长了。李常乐年幼时只懂得享乐,高宗、女皇像所有父母那样,儿子当继承人培养,女儿却捧着宠着,所以李常乐长大后依然像个孩子一样,没有学会阴谋阳谋,所用的伎俩宛如孩童抢夺玩具,天真又恶毒。
但不得不说,李常乐的手段虽然低劣,却十分有用。李常乐害死了徐氏,将正妃位置腾出来,然后公然撮合李朝歌和武元孝。李常乐自然不是真的想让李朝歌嫁给武家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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