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到这,洪丽云又否认了,高志强这怂货,可没这么大的胆子。
——一定是姓许的干的!
作为小姑子,洪丽云对许爱琴这个嫂嫂的家庭情况自然清楚,也知道她有一个混社会的弟弟。
更没有人知道,洪丽云喜欢许浩。
洪丽云与许浩是小学到初中的同学。
许浩长得好、个子高、又皮又坏,在学校就是个让老师头疼的人物。
可就正应了那句话: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。
很早很早,洪丽云就喜欢上了许浩,无奈许浩从来没有正眼瞅过她!
从许浩到高志强,这是一个天、一个地。
洪丽云不想嫁给高志强,可是,肚子里的孩子会越来越大。
她要是不嫁,那就是搞破鞋,肚子一大会被人骂死的。
嫁给他,自己一辈子又会被恶心死。
越想,洪丽云越恨。
她紧紧地抿着嘴,双眼透着浓浓的恨意:“要娶我可以,除了五百块彩礼,再答应我一个条件。”
高志强双眼一亮:“什么条件?”
双眼望着天际,洪丽云风轻云淡地开了口:“把许爱琴那儿子给我卖了!我要让她无子养老!”
卖孩子?
胆小怕事的高志强张了张嘴,立即轻声叫了起来:“这是犯法的,丽云,这个做不得啊。”
“这要是被人发现了,我不仅没了工作,还会被抓去坐牢!”
——关我屁事!
别看洪丽云才二十岁,可她十六岁高中毕业后,就在外面混。
社会就是一所大学,她在这所大学里,学到的东西很多。
在开口前,她还有了另一个计划。
——等高志强把许爱琴的儿子卖了,他们领证后,就暗示高志强多做这些事。
——等他做到一定的程度,她就去举报他,然后让高志强去坐牢。
这样,她还是一个大义灭亲的好同志。
或许,民办老师的工作还能转正呢。
洪丽云越想越美,看着高志强一脸鄙视:“这就怕了?不让人发现,谁知道?”
“现在到处都有人拐卖孩子,你见到抓了几个?”
“反正我就这条件,答不答应,你看着办吧。”
高志强犹豫了。
一边是前程、一边是娇妻,他真的为难了。
最终,还是感情战胜了理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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