��俞风城则截然相反,大多时候穿军装,常装则基本上是素色上衣、牛仔裤和迷彩服的排列组合无限循环,在着装这件事上,他非常直男,怎么方便怎么来,根本不想多动脑筋。偏偏他身材太优越,穿什么都好看,不穿更好看,白新羽也懒得管他。
认真算来,这还是俩人第一次一起逛街专为买衣服,白新羽用自己喜欢的几个牌子,给俞风城从头到脚配了好几身,糅合了街头元素的各种潮牌单品穿戴在俞风城身上,酷得没边儿,毕竟他浑身自带“老子最拽”的气场。
换上新衣服,俞风城又让人把剩下的送回酒店,便拉着白新羽继续瞎逛,不知不觉偏离了遮天蔽日的水泥丛林,走进了真正的社区,这里有老旧的街道,成片的涂鸦,熏人的垃圾桶,曼哈顿仿佛被贫富划分成了两个次元。
街上三三两两的聚集一些黑人,对两个闯入者投以戒备的目光。
“走哪儿来了?”白新羽打开手机地图,“从前面那条街穿过去吧,这里不安全。”
俞风城乐了:“他们不安全还是我们不安全。”
“哎,好歹人家有枪。”
俩人拐进一个巷子,白新羽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道:“俞风城!”
“嗯?”俞风城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墙上的涂鸦。
“不是叫你,哎呀,这只猪。”白新羽指着一只粉猪哈哈大笑,“长得好像我在炊事班养的那只种猪啊,跟你同名同姓那只。”
俞风城勾住白新羽的脖子,用手指戳他白嫩的脸蛋,“一天没治你,是不是屁股又痒痒了。”
俩人正闹呢,前方突然闪出几个人影,挡住了他们的去路——是两个黑人青年,他们两手插兜,布料下顶出一个小小的圆形,冲着他们。
“你猜是什么枪?”白新羽琢磨道,“看口径应该是9mm,枪口形状……看不清,格洛克?M&P?还是np27?这都是在美国比较好卖的九毫米。”
“不拿出来太难猜了。”俞风城瞄了另外一个,“那个应该是左轮。”
一个歹徒怒道:“你们在用那该死的鸟语讨论什么,钱包扔过来!”
“你用的什么枪?”俞风城问了一句,又对白新羽说,“打个赌,我赌格洛克。”
“可是我也想赌格洛克啊。”
“行,让给你,我赌np27,要是他拿的真的是咱们国产的枪,我就不断他骨头。”
“那赌注是什么?”
“情趣内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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