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我差一点就叫谢琮月?
n小琮曜第一次听见自己名字的由来时是三岁。
他个子比同龄小男孩高,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马术服和及膝长靴就更显得高挑。
不过站在高大的爸爸身边,还是小小的一个人。
谢浔之今天没有工作,脱掉西装,陪儿子骑马,也不知怎么,就说到了名字这件事。
起因貌似是,小琮曜提了一嘴,幼儿园的同学说他的名字很难写,看都看不懂。
“曜是有些难写,比月字更难。”谢浔之想起这桩往事,笑着拍了拍儿子肩膀,“但这是妈妈送给你的礼物,不可以说难写,多练练就能写顺手了。”
小琮曜摸着Buddy的头,很温柔地顺着它黝黑而光亮的皮毛。
Buddy是刚满四岁的小姑娘,高大健美,性格温顺,比那匹热血阿哈尔捷金马要乖巧很多。
这也是妈妈送给他的礼物,一匹昂贵的温血马,从遥远的开满郁金香的荷兰运过来,漂洋过海,
来到他的身边。
小琮曜接触马术九个月,从最开始由于腰和腿的力量不够,跑起来的时候被马颠下去几次,到现在,三岁的他已经能游刃有余地掌握上马下马,跑,以及跨过一些难度适中的障碍栏。
“我当然喜欢妈妈送的礼物,妈妈送的礼物比爸爸的有趣。”小琮曜抓着缰绳,脚尖踩住马蹬,蓄力跳跨,很自如地骑上马背。
妈妈会送他高大的马,送全碳纤维的儿童专业赛车,送全套滑雪装备,可爸爸只会送文房四宝以及各种各样的绘本,中文的,英文的,讲自然的,讲人文的他目前读起来很吃力,很多字都不认识。
谢浔之被儿子逗笑,看着儿子利落地翻身上马,不由地流露出欣慰的神色。
谢琮曜几乎完美地继承了他和易思龄的优点。褪去了一两岁的婴儿肥,五官往深邃立体的方向飞速发展,一双眼睛继承了易思龄的桃花眼,鼻梁则继承了谢浔之的挺拔。
这样英俊好看的一张脸,理所当然成为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,虽然他很烦恼,对那些成堆的贺卡饼干不感兴趣,但妈妈说过,接不接受礼物都要给予回应,所以他很礼貌很耐心地把礼物送还回去,说一句令小姑娘心碎的谢谢。
像个挑不出错的小绅士。
“不过曜是太阳的意思,爸爸,比起月亮,我更喜欢太阳。”
爸爸真是太高了,都骑上马了还要仰头才能和爸爸对视。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