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个房间,三间开着门,三间没有人,另外三个人都送他们去见了真主。
不是我狠,不杀他们的话,待会逃跑时,都是我的催命鬼!
最后一个床头有盒雪茄,抹完他的脖子,等血不再像水龙头一样往出呲后,我过去点了一根。
又抓了几根揣兜里,还拿走了他的打火机。
我把头巾扯了下来,叼着雪茄拎刀出了门,二楼的活儿干完了!
此时如果有台摄影机录下来,妥妥的恐怖片经典镜头。
阴森老式的楼道里,地面铺着古老的阿拉伯毛毯,一位眼神犀利的东方男子,身穿迷彩服,嘴叼雪茄,手持着一把尖刀,尖刀还滴着血。
世间若无判官在,我便拔刀成阎王!
二楼没有,拎刀上了三楼。
木质楼梯有些松垮,再是提着气小心翼翼,还是发出了轻微的吱呀声。
三楼只有三扇门,北侧两扇,南侧一扇,都是豪华的双开门。
不用猜,南侧肯定是阿卜杜拉的套房,毕竟他是尔萨旅的创始人,半层楼都是他的并不意外。
另外两扇门也都关着,哪一间里面是大胡子麦穆杜哈?
不管他,反正都得宰了!
还是要先拿到龙牙才安心,于是把耳朵贴在了北侧第一扇门上,没有声音。
难道没人?
转念才想起来,北侧就两扇门,这么大的面积,肯定都是套间,听不见很正常。
拿出曲别针,捅了一下就开了。
果然是套房,相比楼下,奢华了太多,已经够得上五星级标准了!
卧室里这位有些面熟,记得阿卜杜拉第一次进仓库时,他就站在身边了,估计在尔萨旅的地位不低。
又是一刀。
这人生命力很顽强,如果不是还有颈椎骨连着,脑袋都掉了,可他还能像只刚抹了脖子的鸡,两只手捂着脖子,在床上好顿翻腾。
自己已经宰了三个,一滴血没溅上,这次破了例。
飞溅的血打湿了我嘴上的大雪茄,无奈之下只好扔了。
还有最后两间房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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